我局已受理了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区三官堂至能仁寺道路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区三官堂至能仁寺唯一道路原址

  建设内容:北起一号桥,南至能仁寺,沿线涉及两座桥梁工程,途经罗汉口、田厂、能仁三个村,拟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临时化粪池对道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及时清运作为农灌用水利用;建临时沉砂池,防止含泥砂废水直接入河形成污染。

  2、合理安排灰土拌和点,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期扬尘影响。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息时间;在敏感路段施工中要建简易声障,夜间禁止擅自施工,如确须夜间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向广大住户公告。

  4、施工期结束后对道路边坡、施工临时用地、弃渣场等裸露地表,采用绿化恢复措施,控制水土流失,美化公路沿线景观。

  5、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道路沿线敏感点的降噪措施;并做好道路路面保养、敏感路段禁鸣、限速等警示标志设置,减轻道路营运期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应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7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0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