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市禁毒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编制未满,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招考聘用社工17名(各镇、街道禁毒办的招聘名额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对镇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男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女年满21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正在从事禁毒工作、或曾从事过政法、教师、医生工作、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不受文化程度限制,并可放宽至男年龄65周岁(含)以下,女年龄60周岁(含)以下。

  (四)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五)具有乐清市常住户口。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29日— 10 月30日,共两天。

  报名地点: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乐清市人民路2号3幢608室)。

  联系电话:57570113。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分镇(街道)禁毒办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

  2、各镇(街道)报考人员数应多于各镇(街道)招聘计划数至少1名,若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3、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2013年乐清市招考聘用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4、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3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 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禁毒常识及写作。

  3、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加分

  (一)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戒毒康复、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医学)加5分;

  (二)退伍军人加5分。

  加分手续在报名时同时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加分情况于报名结束后在乐清禁毒网(www.yq626.com)进行公示,如有差错,应在规定时间向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反映情况。

  (三)有从事禁毒工作经验的。每从事禁毒相关工作一年的加1分,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周年的加0.5分,少于六个月的不予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

  七、聘用

  (一)初定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及相应镇(街道)的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定对象(男女分开计算)。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的, (2)学历高的,(3)普通教育学历的,(4)毕业时间早的。

  (二)审核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伪造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择就业

  1、初定对象经过上述程序,合格的转为聘用对象;

  2、聘用对象与使用乡镇签订聘用合同。

  八、管理和待遇

  社工由使用镇街负责日常管理。

  社工经费由市财政拨款,年人均保障经费3万元(含社会保险费)。

  本公告由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负责解释。

  各镇街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

  附件:1、2013年乐清市招考聘用禁毒社会工作者计划表

        2、2013年乐清市招考聘用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