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了乐清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乐清市北环南路(北白象高岙枢纽至柳市金光岙)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北白象镇、柳市镇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绕城高速北线与104国道交叉处,桩号K0+050,终点位于温州绕城北线二期金光岙隧道西侧七里港小学附近,桩号为K8+500;路线全长约8.45km,全线设置桥梁1190m/8座,涵洞40道,拆迁建筑物931m2, 主要平交口4处,一般平交9处;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37公顷,路线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红线宽度35m,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49亿元。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设内容详见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yueqing.gov.cn,行政许可栏目)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到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或来电向我局反映问题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有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7—61882588
传 真:0577—61882586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