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6日。
2、报名地点:市府办政工科(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527办公室),联系电话:61880527。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视情可取消选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调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乐清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30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一寸照片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参加工作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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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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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学 位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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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 学 位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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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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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 2010年度 |
| 2011年度 |
| 201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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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家庭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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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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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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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初审 意 见 (工作人员填) |
签名: 年 月 日 | ||||||||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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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
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