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全市“一区三镇”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开展“四小车”(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综合整治,并对《乐清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听证。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2:30 

  二、听证地点: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 

  三、听证内容 

  (一)整治对象 

  1.非法从事制造、改装、销售“四小车”及非法从事车辆中介服务的行为; 

  2.“四小车”非法营运行为; 

  3.“四小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行为。 

     (二)禁行区域 

  1.市区:千帆路—东山路—宁康东路—环城东路—公安东路—环城西路—人民西路—长乐路—建设西路—西新路—汇丰路—宁康西路及上述道路所形成的封闭式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2.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禁行区域由镇政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另行划定。 

  (三)整治措施 

  1.机动三轮车整治。禁止企业、商家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严厉打击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严禁机动三轮车在禁行区域内上路通行。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整治。严厉打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行为,禁行区域内禁止无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及非法营运,禁止有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对现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予以更换。 

  3.人力客运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严厉打击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严禁人力客运三轮车在禁行区域内上路行驶,对闯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严格管理。 

  (四)整治时间 

  全市“四小车”综合整治时间从2013916日开始。 

  四、申请听证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我市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注我市道路交通事业。 

  (二)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报名。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2.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39318时前将报名材料交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接待室(设违法处理中心)。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201号,联系电话:15825696815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听证会共设16名听证代表。其中6名代表由有关单位推荐或邀请产生。另外10名代表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代表将根据申请受理的先后顺序以及代表广泛性的原则,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附件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附件2.《乐清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