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拟推荐参加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集体”评选的陈伟明同志、淡溪镇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陈伟明,男,1967年12月出生,乐清柳市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市委组织部部务成员、副部职组织员、干部一科科长。
拟推荐单位简要情况:淡溪镇位于乐清市域的中部,总面积85.6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43个行政村。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镇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使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单位连续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获得了乐清市考绩一等奖,连续两年(2011年、2012年)获得了温州市50个中心镇考绩先进单位。2012年单位获乐清市级以上先进称号9个,乐清本级先进称号37个。2012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16.7%;农民人均纯收入7297元,同比增长9.7%;工业总产值18.75亿元,在全市工业经济下滑的形势下逆势增长17.2%。全年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2亿元,名列全市第一。
2、公示时间:从2013年6月25日起到2013年7月3日止,共7天。
3、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4、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5、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举报电话:0577-61880886 电子信箱:yqsgbyk@126.com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