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厦门宏发电声销售有限公司列入总部经济园(一期)安排进驻入围企业(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5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总经办反映。
联系人:王坚
联系电话:(0577)62555687
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