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乐清市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公路、市政道路、水利、供电等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工作,实现各种线性工程政策处理标准的统一性,切实保护项目沿线村庄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第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市将于12月27日(星期四),在市行政管理中心会议中心2楼5号会议市举行《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市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须了解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的基本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12年12月20日前向乐清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根据申请受理的先后顺序以及代表广泛性的原则,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四、《乐清市线性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办法》草案在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yueqing.gov.cn)。
五、报名地点: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娄琼慧
电话:61520523 传真:61520523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