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调整公交车票价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履行价格决策听证程序。拟定于近期召开听证会,对乐清市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征求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公告听证会举办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二、参加人员
1、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7名,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上述人员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2、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5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参加的公民,请于11月25日前凭公民身份证向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名。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旁听人员不安排发言和提问,但可以向听证会提供书面意见建议。
3、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4个,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请各新闻媒体于11月25日前凭单位介绍信向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名。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882137
报名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407室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