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3年(时间截至2012年8月31日)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12年8月31日)。

  3、专业要求:文秘类专业或从事文字工作3年及以上人员1名,经济管理类专业或从事工业经济工作3年及以人员1名;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8月29日-- 31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工科(宁康西路60号,六楼)报名,(电话:62530293)。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科目为《申论》一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同分的,均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选调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