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1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98011以后出生; 

  5、有综合文字工作经历,2009930以前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64日至66(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行政管理中心A904室),联系电话:61880957 

  (二)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视情可取消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按选调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调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附: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乐清市纪委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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