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温州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类专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

  3.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5.不在处分期内,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科(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337办公室),联系电话:8859250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上下载,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核对公章)。

  (3)交近期单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岗位考试资格。如果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uhai.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考生接到选调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办理选调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整个选调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瓯海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88529896

  

    附件:1.瓯海区金融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金融类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