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3年(时间截至2012年3月31日)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12年3月31日)。工程类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专业要求:财会类(审计、税收、金融)人员2名,土木工程专业人员1名;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4月23日-- 25日到市审计局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五楼B514室)报名(电话:61880587、61880576)。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审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同分的,均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选调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