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告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监督受理电话:61522380;电子信箱:yqgbjds@163.com。
乐清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