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镇(街道)副科(局)级职位1个: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
(二)副科(局)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7名,其中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2名,年轻干部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上述职位的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镇(街道)副科(局)级职位:乐清市范围内,在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满2年或具有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人员。
2、副科(局)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
(1)领导干部预备人选3名:乐清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龄满3年,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部门、镇(街道)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满3年的干部及市管后备干部。
(2)领导干部预备人选(非中共党员干部)2名:乐清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非中共党员,工龄满3年,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部门、镇(街道)中层正职,中层副职或民主党派市委委员、总支委员任职满2年以及市管后备干部。
(3)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年轻干部)2名:乐清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龄满3年,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部门、镇(街道)中层干部或市管后备干部。
以上参加工作和任职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受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主要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时一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0分的45%(大学生村官占50%)。
(二)附加分评定。预备人选附加分以履职能力为核心内容,重点对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进行全面的考核。附加分占总成绩的5%。
(三)面试。根据笔试和附加分折算后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 5:1(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大评委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附加分和面试折算后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 3:1,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注意了解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五)讨论决定。根据综合评价分值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拟任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布结果。竞争性选拔工作结束后,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副科(局)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根据任职时间和工作经历,分别安排到市直机关和镇(街道)挂职锻炼。挂职后进行全面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予以提拔使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19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1、镇(街道)副科(局)级职位:市行政管理中心B806室,联系电话61882869。
2、副科(局)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市行政管理中心A837室,联系电话:61880885。
(三)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和《附加分审核表》,《报名登记表》和《附加分审核表》应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聘用合同书、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荣誉证书及处分文件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附件1:预备人选附加分评定实施办法
附件2: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附件3:附加分审核表
乐清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