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1]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市人口普查主要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2]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38.93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6.2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65万人,增长19.48%,年平均增长率为1.80%。其中乐清市外流入人口48.6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5.0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9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6.9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6人减少0.6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2.34万人,占52.07%;女性人口为66.59万人,占47.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64,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65基本持平。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59万人,占15.54%;15-59岁人口为102.08万人,占73.4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26万人,占10.9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0万人,占7.5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3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2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8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15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27人上升为664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350人上升为1431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287人上升为3681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442人下降为2857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53万人,文盲率[5]为6.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0%相比,下降1.6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地 区 | 常住人口数 (万人) | 比重[6](%) | |
2000年 | 2010年 | ||
合计 | 138.93 | 100 | 100 |
乐成镇 | 23.74 | 15.12 | 17.09 |
大荆镇 | 5.32 | 4.60 | 3.83 |
仙溪镇 | 1.45 | 1.64 | 1.04 |
湖雾镇 | 1.24 | 1.33 | 0.89 |
雁荡镇 | 4.17 | 3.93 | 3.00 |
芙蓉镇 | 2.58 | 1.96 | 1.85 |
清江镇 | 3.49 | 2.51 | 2.51 |
南塘镇 | 1.94 | 1.57 | 1.40 |
虹桥镇 | 15.67 | 10.74 | 11.28 |
南岳镇 | 1.56 | 1.45 | 1.12 |
蒲岐镇 | 2.67 | 2.53 | 1.92 |
淡溪镇 | 3.20 | 1.97 | 2.30 |
石帆镇 | 4.38 | 2.56 | 3.15 |
白石镇 | 3.50 | 2.86 | 2.52 |
柳市镇 | 21.94 | 13.87 | 15.79 |
北白象镇 | 15.63 | 10.20 | 11.25 |
象阳镇 | 4.27 | 2.69 | 3.07 |
翁垟镇 | 5.69 | 4.24 | 4.09 |
磐石镇 | 2.11 | 1.51 | 1.52 |
七里港镇 | 2.78 | 1.82 | 2.00 |
黄华镇 | 3.65 | 2.81 | 2.63 |
智仁乡 | 0.93 | 1.09 | 0.67 |
镇安乡 | 0.57 | 0.72 | 0.41 |
福溪乡 | 0.19 | 0.31 | 0.14 |
双峰乡 | 1.42 | 1.46 | 1.02 |
龙西乡 | 0.52 | 0.71 | 0.37 |
雁湖乡 | 0.82 | 0.69 | 0.59 |
岭底乡 | 0.50 | 0.57 | 0.36 |
四都乡 | 0.87 | 0.80 | 0.63 |
天成乡 | 1.96 | 1.43 | 1.41 |
城北乡 | 0.18 | 0.31 | 0.13 |
注 释:
[1]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指各乡镇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乐清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