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09年度服务业补助奖励项目的通知》(乐服办[2010]2号)文件精神,经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审核后,下列23家申请单位符合补助条件,决定予以资金补助,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之日起一星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乐清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6188213062527214 

    

  乐清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