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目标考核工作,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2010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乐委发[2010]64)文件要求,现将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公布。 

  201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目标考核标准分100分,其中经济服务类、建设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单位等3类单位共性目标30分,考核项目分为25项;综合服务类单位共性目标35分,考核项目分为22项,详见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目标考核基本分、考核责任部门和考核办法一览表(附件1)。附件1考核办法中的有关文件已由各考核责任部门发给各单位,附件2内容请登陆乐清市人民政府网(www.zjyq.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请各单位对照考核办法做好准备和自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以便年终考核。目标考核工作是年终发放目标考核奖的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各考核责任部门要结合平时工作抓好检查考核,并做好目标项目完成情况的记录,督促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不得在年终一次性搞突击,否则下一年度取消该项目的考核。 

  附件1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目标考核基本分、考核责任部门和考核办法一览表 

  附件2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办法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