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重剑”系列消防安全整治的成果,贯彻落实“9.14”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我市“两节”期间火灾形势平稳,乐清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重剑6号”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组织实施
本次行动以消防、治安、派出所为参战主力军,并积极联系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成立相应数量的检查小组。
三、检查重点
在前阶段“重剑”系列行动的基础上,对存在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等“不放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一)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车站、码头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2.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重点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3.装修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5. 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完好有效。 (二)居住出租房
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外来务工人员易聚集租住的出租屋聚集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居住出租房是否配置消防安全“四要件”;
2. 电气线路是否采取套管保护,有无采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
3. 灶间(厨房)有无集中设置;
4. 有无配备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 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的装置。 (三)旅游景点、举办“两节”庆祝和集会活动场所 重点检查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较大,公众聚集的旅游景点、举办庆祝和集会活动场所,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制定和落实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是否正常使用、完好有效。 请各社会单位自觉遵守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消防安全环境。“重剑6号”消防安全行动期间,乐清市公安部门将严格落实《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的要求,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乐清市公安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