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财政决算与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乐人大常〔2009〕35号),及时梳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对其中的重大事项,分别由市政府班子成员牵头落实。现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着眼于“保增长”,帮扶企业平稳发展

  年初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呈现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态势。1-9月份实现生产总值279.67亿元。

  (一)以优质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在深入实施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基础上,我们又开展了“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活动,组织全市953名科(局)级及经济管理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分19个片组深入953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送平安等“五送”活动,帮助企业梳理解决了185个问题,为20家企业授信人民币36.64亿元、外币9700万美元,减轻企业负担近8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发展。

  (二)以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大保稳促调力度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乐政发〔2009〕1号)文件,分别从7个方面制定了26条优惠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发展。

  (三)以外贸攻坚扭转出口下滑势头。我市出台了针对性很强的应急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外贸攻坚活动。坚持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办好电器文化节、精密模具展等各类节会展会,扩大相关产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香港电子展等境内外展销会,帮助企业抢占市场。

  二、着眼于“扩投资”,狠抓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产业功能区建设

  (一)以净化建设环境行动掀起投资热潮。主要是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产业功能区和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攻坚战。工业项目方面,1-10月份,全市新开工项目26个,主体竣工项目44个,竣工验收项目21个、新供地67宗735亩。重点工程方面,1-10月份,38个乐清市本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78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67.9%。11个列入温州市重点建设实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48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98.8%。二是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非法买卖土地攻坚战。目前全市41处计划拆除的重点违法用地已全拆38处,涉及土地违法面积40351平方米;27处计划拆除的重点违法建筑已拆除24处,涉及违法建筑面积4775平方米;查处非法买卖土地138.1亩。三是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攻坚战。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石料供应保障、诚信体系等三项机制。

  (二)以沿海产业带建设拓展发展空间。狠抓围垦工程、码头工程、配套工程三大项目建设,我市列入2009年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重大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23.79 亿元,1-9月份沿海产业带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额15.48亿元,占全年投资额的65.07%。

  (三)以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新能源产业。在乐清湾港区规划了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风电装备产业项目进度。二是临港产业。海螺集团水泥粉磨站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浙能乐清电厂二期工程进展顺利;中欧船业10万吨级船舶制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澳力船业已经投产,其中一条3.5万吨船舶已建成上水。三是总部经济。位于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内、占地300多亩的总部经济园项目,目前已完成用地报批、城市方案设计等工作,并明确了建设模式。

  三、着眼于“促转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一)积极筹划“七大产业提升计划”。以国家、省、温州市行业振兴规划出台为契机,积极筹划我市风电、船舶、电气、电子、服装、电线电缆、包装印刷“七大产业提升计划”。

  (二)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一是加快中心区建设。按照“拉框架、强基础、提功能、出形象”的要求,大力推进中心区建设,切实发挥中心区的城市中心作用,促进中心区人流、物流的进一步集聚,促进服务业提升扩容。二是发展旅游业和商贸业。1-10月份,全市接待游客432.8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5.22亿元,分别增长9.9%和11.4%,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7亿元,增长14.7%。三是完善“退二进三”政策。尽快出台“退二进三”政策,目前已有1家企业成功完成“退二进三”试点,3家企业正在协调。

  (三)有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今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4家。1-9月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增长40.4%,新产品产值达27.54亿元,增长17.0%,企业利润总额16.53亿元,增长59.6%。推进企业整合重组。目前,全市有2家企业通过证监会审核,即将挂牌上市,拟上市企业6家,后备上市企业20家,初步形成企业上市梯队。

  (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出台了《乐清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循环经济“551行动计划”和“991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围绕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COD排放总量下降三项约束性指标,加大乡镇二、三级集污管网建设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生产能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四、着眼于“抓统筹”,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努力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1-10月,全市财政总收入为51.87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7.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51亿元,完成预算的88.4%,增长8.6%;上划中央财政收入28.36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7.0%。

  (二)着力确保新增财力保民生。1-10月,地方财政支出21.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3%,增长14.7%。其中,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15.9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7%。

  (三)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1-10月,公款出国(境)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等同比都有明显降低,主动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费用支出,大大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机制。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切实解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散、分配不平衡、重复投放和使用效益不够高等突出问题。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形成的专项资金结余予以收回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在安排年度新增项目时,首先动用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着眼于“抓规范”,发挥财政监督作用

  (一)加强对预算追加事项的严格控制。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生不可预见而临时增加确需开支的事项,以及重大政策出台等特殊情况确需财政解决的经费,原则上先在年初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年初部门预算调剂确实无法解决的,由财政部门提出使用安排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才予以追加。

  (二)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实行市财政局事前介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概算审查等项目前期工作;事中对项目年度计划下达、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过程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事后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和项目竣工决算。今年上半年,我市完成结算项目27个,送审金额15217.74万元,审定13663.75万元,核减1553.99万元,核减率为10.21%。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运作管理。在每年初编制部门预算和全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时,各部门(单位)或建设指挥部必须向市财政局上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和编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执行,加强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六、着眼于“重监督”,完善绩效问责机制

  截至10月底,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1个,审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529.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609万元。其中应交财政金额72.5万元,向纪委移送案件1件。

  (一)深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重点审计。审计部门以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为审计重点,以计算机审计为主要手段,不断健全制度建设,取得良好实效。截至10月底,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5个,核减工程款1677万元。

  (二)深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以绩效审计为主要目标,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审计领导干部12人。出台了《乐清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监督办法(试行)》、《乐清市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乐清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