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乐清市总部经济园位于中心区滨海新区中央商务区内,占地300余亩,现已完成土地报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做好总部经济园地块的招投标出让工作,推进总部经济园开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只有通过认定的总部企业才具有参与总部经济园地块招投标的资格。
二、申请入园的总部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农业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工业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900万元;
3.建筑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且资质在二级以上;
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
5.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6.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700万元;
7.房地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资质在二级以上;
8.金融业和信息传输业、外商投资企业。
三、申请入园的总部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入园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完税证明;
4.相关科技含量以及荣誉证明文件;
5.上市企业另需提供证监会核准的上市批文;
6.市外企业另需提交承诺在入园后将企业总部迁入总部经济园,且注册资金不低于入园条件所规定要求的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提交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3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入园资格;
3.相关材料可查询乐清招商合作网,网址http://www.yqinvest.gov.cn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
六、报名联系单位:乐清市招商局
地 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
三楼A339室
联系人:郑先生、周先生
电 话:0577-61880371
传 真:0577-61880373
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开发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