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8日2时10分许,位于柳市镇车站路79号的居住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后。我出租房整治办针对居住人数20人以上的居民出租房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督察基本情况
3月26日,我出租房整治办人员分别对石帆镇和淡溪镇的出租房进行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石帆镇较为重视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成立了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并部署本乡镇的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对后林村的出租房进行了整治。从整改情况来看,后林村存在隐患的新房子均已整改,且整改的比较到位。而老房子均无整改。在淡溪镇桥外村检查,该村外来人员较多,在一片安居房内居住30余户人,该片安居房属于桥外村的村委所有。检查现场发现安居房内仍存在吃住混杂、电线杂乱、灭火器数量不足等问题。该村仍有一部分的木质结构出租房,虽然有部分老房子的电线已经用PVC阻燃套管,但仍存在较大的隐患。
4月1日,出租房整治办公室对2月27日发生的火灾造成2人死亡的虹桥镇桥南村出租房进行抽查。其中抽查到桥南村村委办公楼现作为出租房使用,居住人数在30人以上。桥南村村委对“2.27火灾”事故并未吸取经验教训,村委也未足够重视。该六层的村办公楼内居住人数在30人以上,且通道只有一个,人均面积达不到4平方米。房间隔断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三层以上未配置逃生绳,楼梯间未装置应急照明灯等。如此严重的火灾隐患,村里没有采取任何的整改措施,而虹桥镇政府也没有相应的督促,对于出租房整治工作的抓落实的力度和具体举措仍有欠缺。乐成镇吸取去年工作力度不足的教训,做了大量的改进。在3.18火灾事故前,乐成镇已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方案,部署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且乐成镇在台帐方面做的较好,基本做到底数清。出租房整治办对花名册进行随机抽查一家乐清市氮肥厂,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不生产,整幢楼已做为出租房使用,居住人数达60多人。社区负责人称该厂为国营企业,属于经贸局下属的一个厂。而出租房整治办在经贸局了解到此企业目前已改制,企业的厂房被市旧城改造指挥部收购,且租金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收取。出租房整治办已发函至经贸局和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督促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对该厂出租房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各乡镇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领导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麻痹思想仍然存在。个别乡镇对台帐还建立在去年的基础上,未对09年外来人员底册重新进行排摸,且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未能主动抓落实。二是登记的质量有待提高。据检查,这次上报的数据,有相当一部分乡镇是根据以往掌握的情况而估算出来的,没有到实地查看,准确性不高,水份较大。三是整改力度不大。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未做到先重点后一般,人员较为集中的村居,未及时进行整改,且隐患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三是整改资金缺口较大。各乡镇虽然都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但专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市机关有关部门要通过挂横幅、发传单、出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出租房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提高居住出租房业主、承租人等相关人员主动参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意识,使业主、承租人由“要我整改”向“我要整改”的意识转变,营造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要认真按照《乐清市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出租房整治工作。要把握时间进度,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要强化基层力量。各乡镇要加强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实普查登记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
附件:1.全市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普查汇总表
2.全市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整治进展情况表
3.全市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整治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表
市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