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市机关各部门:
为了促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温州市有关公务员考核、奖励的规定,现就做好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乐人字〔2007〕93号)和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执行。考核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或乐清人民政府网(www.yueqing.gov.cn)下载。《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和《年度考核人员名册》(附软盘)要求于2009年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 年度考核登记表(16开纸)送归本人档案。
二、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奖励工作
2008年度,将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首届奖励活动。全市公务员奖励对象,按照《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乐组〔2008〕18号)规定,嘉奖对象一般在本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中推选,记三等功对象一般在近三年考核结果(2006—2008年)均为优秀的公务员中推选,于2009年2月底前上报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与考核结果材料一并按管理权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 清 市 人 事 局
2008年12月29日
主题词:公务员 考核 奖励 通知
乐清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印发
文件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