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2009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按《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加强值班,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