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日常稽查活动中,依法暂扣了一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现将部分长期未来接受处理的车辆牌号和车型登报如下,望这些车主在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手续到乐清市宁康西路23号接受处理。逾期按无主车处理(联系电话:0577-62573634、6257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