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是急性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期。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因食用受污染的鱼饼等外购熟食、受污染的水产品、储存加工不当的剩余饭菜、四季豆、生冷食以及误食毒蘑菇等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且大多发生于用餐人数相对集中的学校、工地、企业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农村宴席(聚餐)。为加强夏秋季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和减少急性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不要采摘、捡拾、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有毒动植物(河豚鱼、织纹螺、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等)。

  二、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请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要购买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慎购散装白酒、植物油、熟食。

  三、注意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不要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工、用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剩余的食物应冷存或在通风处保存;隔餐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四、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

  六、家庭自办宴席时,主办者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并临时隔离加工场地,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七、注意饮水卫生,喝开水,不要喝生水;要做好自备水井的防护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保证水质卫生安全。

  八、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救治。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有关工具和设备、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