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则
1.竞赛试题共100题,均为单项选择题。
2.参赛者请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题上直接答题无效。
3.从报纸上剪下的答题卡有效。
4.答题卡复印有效,但复印的答题卡必须与原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5.答题卡上必须填写参赛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身份证编号;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空白,答题卡无效。
6.填写答题卡时,请用钢笔或签字笔把正确答案对应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7.答题卡填好后请寄:“浙江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大楼2号楼);邮政编码:310025。答题卡在2008年4月28日前寄出有效(以当地邮戳为准)。
8.投寄答题卡时应在封面上标注“《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知识竞赛”字样。
9.主办单位将根据竞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同一奖项,若按上述方式确定的人数超过设定人数,则采取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二、命题范围
此次竞赛的题目主要涉及以下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参赛者可在浙江省物价局网站“法律法规栏目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第515号令)
3.《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4.《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5.《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国家计委第15号令)
6.《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原国家计委第26号令)
7.《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
8.《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5号令)
三、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
一等奖5名,每位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 10名,每位奖励现金600元;
三等奖 20名 每位奖励现金300元;
优胜奖 50名,每位奖励现金100元。
具体获奖名单将在浙价网(www.zjjg.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