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取缔“六合彩”赌博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召集、引诱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违者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劳动教养;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论处。

  二、严禁为“六合彩”赌博的庄家、赌头提供收注登记、结算、交接赌款等帮助或为“六合彩”赌博庄家、赌头提供赌博活动场所,违者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劳动教养;情节严重的,以赌博共犯论处。

  三、严禁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严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六合彩”赌博或非法经营活动,违者从重处罚;对充当“六合彩”赌博“保护伞”的,予以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非法印制、复印、运输、贩卖、销售“六合彩”赌博小报等资料或非法建立相关网站,违者一律依法严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五、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

  六、每个公民都有举报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的义务。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阻挠、妨碍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严惩。

  七、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交待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情况,并保证不再重犯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罚;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仍屡教不改,继续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的,一律予以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论处。 

  举报电话:110或62533727(乐清市整治“六合彩”活动办公室)。 

  二ОО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