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将市人民法院提请任命干部的有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举报电话:62522943、62523866。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4日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入伍时间 | 入党时间 | 单位及现任职务 | 拟任职务 |
黄鑫 | 男 | 乐清 | 1969.10 | 大学 | 1990.10 | 2000.12 | 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 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