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严格助产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确保母婴安全。现将我市已到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机构予以公告。
乐清市人民医院
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乐清市妇幼保健院
大荆中心卫生院
芙蓉中心卫生院
仙溪中心卫生院
北白象中心卫生院
柳市镇卫生院湖头分院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助产技术服务,望广大孕产妇到述单位进行分娩,以确保母婴安全。
乐清卫生局
200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