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地税局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保费费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此次费源普查的对象是指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文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在2004年度正常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企业和有税务登记的缴费事业单位。
  二、普查内容
  2004年全年或2004年12月31日时点的单位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等,具体指标见《浙江省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表》。

  三、填报方法和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的企业通过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税费调查”栏直接填报《浙江省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表》;非网上申报企业向当地地税分局领取纸质调查表填写,也可通过地税网站www.wztax.gov.cn下载表格进行填写。属这次普查范围的非网上申报企业须在2005年6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上报所属地税分局;网上申报企业须在2005年6月20日前在地税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成填写。

  有关费源普查表填表说明、我市2004年社保基金征收标准、网上申报企业具体操作说明请登陆www.yqcs.gov.cn网站查询。参保企业应缴费额、实际缴费额、欠费数据也可通过www.yqcs.gov.cn网站进行查询、核对。

  各地税分局咨询电话

  乐成  62558019    柳市  62720706    虹桥  62373973

  北白象 62991040   大荆 62221341    沿江  6265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