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对象
三、填报方法和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的企业通过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税费调查”栏直接填报《浙江省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表》;非网上申报企业向当地地税分局领取纸质调查表填写,也可通过地税网站www.wztax.gov.cn下载表格进行填写。属这次普查范围的非网上申报企业须在2005年6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上报所属地税分局;网上申报企业须在2005年6月20日前在地税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成填写。
有关费源普查表填表说明、我市2004年社保基金征收标准、网上申报企业具体操作说明请登陆www.yqcs.gov.cn网站查询。参保企业应缴费额、实际缴费额、欠费数据也可通过www.yqcs.gov.cn网站进行查询、核对。
各地税分局咨询电话
乐成 62558019 柳市 62720706 虹桥 62373973
北白象 62991040 大荆 62221341 沿江 6265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