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持续高温,自6月27日以来,我市用电日趋紧张,7月3日开始,形势进一步严峻,温州严格要求我市负荷控制在28万千瓦以内,限电12万千瓦,当日晚灯峰期39回10KV线路停电,最迟到次日凌晨1点多才送电,7月4日上午限电45条次,限电负荷达到10万千瓦。为了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保证居民生活用电,我市从7月5日开始启动D级有序用电措施,限电负荷为12万千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乡镇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立即落实措施,实现“停机不停线”,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对不能保证灯峰期证居民生活用电的,乡镇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到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清楚。 

  二、 乡镇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下达的用电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当地电力部门制定具体的线路负荷分配计划表,安排企业错峰用电计划,并于7月6日之前书面上报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全部工业用电灯峰期(18:00—23:00)要“让电与民”,企业自备机组要顶峰发电,严禁灯峰期利用网电组织生产和使用调温负荷。高耗能用电企业一律安排在低谷用电,用电时间为23:00—次日6:00,严禁在其他时间利用网电。 

  四、 已经安装负控装置或已经缴费尚未安装的企业,在灯峰期可以保留申报容量10%的负荷用于生活用电,因特殊情况短时间内需要连续用电的,书面报请当地供电所同意后,经市有序用电办公室批准,可以短时间使用网电安排生产。未缴费或未装负控装置的企业灯峰期一律不得使用网电。 

  五、 各级政府机关、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严格控制使用电空调、照明和电梯,气温在30℃及以下一般不使用空调,气温超过30℃时,减半使用空调负荷。 

  六、除重点工程和电力建设项目外,基建施工实行避峰用电,在电力平衡极为困难时,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和电力建设项目也应避峰用电。  

  七、除重大节日外,景观照明、亮灯工程和霓虹灯、广告照明一律停止使用,让电与民。 

  八、加强督查管理和对违规用电的处罚。各乡镇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抽调人员,从7月5日开始对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的用电进行检查,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配合各乡镇开展督查。发现违规用电的,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第一次被查获的,属于已经安装负控装置或已经缴费尚未安装的企业,先予以警告;属于未安装负控装置或未缴费的企业,当即予以停电3天。 

  2、第二次被查获的,一律当场予以停电5日。 

  3、第三次被查获的,一直停电至夏季用电高峰结束,具体时间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视负荷情况确定。 

  九、加强宣传。各乡镇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要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和舆论宣传,提高供用电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做好电力供应情况的通报工作,努力取得广大企业、城乡居民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继续开展“提倡科学用电,营造节能社会”电力服务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节约用电和需求侧管理政策,营造节约用电和合理消费的社会氛围。 

  乐清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OO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