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商基层单位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10名(其中女性2名)。如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二倍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乐清市范围内在职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政治可靠,思想品德和基本素质好,热爱工作,公道正派,群众基础良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3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所在单位中层职务的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在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乡镇工作满三年以上。

  4、应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微机应用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6年4月3日至7日,乐清市工商局人教科(乐清市工商局三楼)。

  五、报名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乐清市工商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并携带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1寸免冠近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联系电话:62555020

  六、选调办法:本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同意,经统一组织笔试,按1:2的名额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定),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2的名额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并按规定公示后,办理选调手续。

  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事局

  乐清市工商局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