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属举报缴获枪支的,每收缴1支枪支,给予举报人3000元的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枪支弹药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至2万元的奖励。
三、因举报及时,防止重大案件发生的,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视情提高奖励幅度。
四、举报可以采取来人、来信、来电的方式进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的奖励方式由举报人自行选择,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也可以电话告知公安机关汇入举报人指定的账户。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至2006年11月30日。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乐成派出所:62557890
柳市分局:62772119 翁垟派出所:62811754
象阳派出所:62622110 七里港派出所:62673118
白石派出所:62682119 北白象派出所:62882009
黄华派出所:62651222 磐石派出所:62841119
虹桥派出所:62322110 蒲岐派出所:62211119
淡溪派出所:62398506 南塘派出所:62251248
清江派出所:62271119 芙蓉派出所:62299110
雁荡分局:62243139 大荆派出所:62221137
湖雾派出所:62135110 仙溪派出所:62183132
乐清市公安局
二OO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