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公告如下:

  一、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所包括的内容

  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三、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的所得

  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四、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需要报送的资料

  需要报送的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基础信息登记表》、纳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委托代理申报的需提供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合同)。

  六、纳税申报表的领取和纳税申报事项咨询

  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登记表可以从乐清财税网站上(网址:www.yqcs.gov.cn)免费下载,或直接到当地地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纳税申报事项咨询。

  七、申报时间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06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当地地税分局办理纳税申报。

  八、申报方式、申报地点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地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也可以采取网上申报(网址是www.zjds-etax.cn)、邮寄申报,或者委托中介机构、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邮寄、上门申报地点为乐清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各税务分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