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协警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60名,其中女性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20至28周岁(计算到2007年4月30日,有特殊专长的适当放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保安协警员要求身高1.70米以上。

  3、退伍军人或具有高等学历及有其它专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单寸相片六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用办法

  录用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1、文化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2、面试;3、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4、政审。

  被录用的保安协警员与乐清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吕建国

  联系电话:62591019  62591017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