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必须符合《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9号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学历依据;
二、报名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自考生还需提交在校学习期间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报名表、现场确认表、《医疗机构招录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审核表》(2006年的毕业生)。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复印在A4纸上,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需加盖单位章,村卫生室还需加盖所在乡镇卫生院章。
三、网上报名尚未上传照片的考生,在现场时需携带U盘提供电子版照片,规格必须符合(1、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3、压缩方式: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k~20k字节之间>不超过30K字节,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照片而无法完成报名工作的考生,责任考生自负。
四、尚未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的考生,请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参加报名。
五、现场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4月17日-4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报名的,不再补报。
六、报名地点:乐清市卫生局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