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五一”放假时间从5月1日至7日,共7天。其中,5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见上图,图中蓝色为工作日,红色为假日)
    放假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按《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认真做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