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国土资发(2007)7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将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条件的有关工业用地的拟供地情况进行公示,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公示的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如有异议,请于见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举报
(二)举报电话和地址:0577-61603198、62580364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