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我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考试公开选调三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为:在职公务员;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大学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两年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6月25日至29日

  三、报名地点:在市检察院政治处(711)

  电话:61606191

  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三倍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年龄、工龄计算至2007年6月30日。

  详情见市人民检察院选调简章。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