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乐财行[2002]156号)的规定,经专家考察评定,下列项目符合《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决定予以经费资助。为了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实行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予以公示,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如有异议,请与乐清市科技局、乐清市财政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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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科技局联系电话:62523148  62522403  6255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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