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湾底村山塘山山场已经乐清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的配套采矿区(2006年9月1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为了确保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该采矿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须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矿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须于2007年8月30日(农历七月十八)前迁移到山塘山背面新建的生态墓地安置;

  二、采矿区内的坟墓墓主或亲属须于2007年8月5日(农历 六月廿三)前到湾底村办公楼登记,逾期不登记的,按无主坟处理;

  三、采矿区内登记未迁移的坟墓和无主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集体开墓捉骨迁移;

  四、逾期不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

  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