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乐信息办[2007]3号)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为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展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试点镇、试点村建设活动。经乡镇推荐,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决定将乐成镇第10个乡镇列为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镇、乐成镇东门村等100个行政村列为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村,现予以公布。
希望列入的试点镇、试点村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附件:乐清市第一批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镇、试点村名单。
乐清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