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年龄20-35周岁之间,户籍为全市范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地点: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乐成镇北大街242号)。
3、报名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录取办法
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取。
四、联系电话:62539763
乐清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