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加强对本街道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文件(乐委办〔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因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人员调动,现予以调整如下: 

  “三资”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黄赛珍 

                    副召集人:刘 剑、金文博 

  “三资”监管联席会议成员:施贤进、陈 凌、阮黎明、 

  蒋益福、张彭余、陈晓红、黄铣文、陈小冬 

  中共乐清市翁街道工作委员会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街道办事处 

  2016718 

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718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