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局(分公司)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一)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对党委的重大工作和问题,及时提交党组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贯彻党的重要方针、路线、政策,保持与行政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

  二、组织委员

  (一)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健全组织生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积极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机关党委提出表彰、奖励党员的建议;

  (三)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四)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负责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五)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宣传委员

  (一)负责做好机关党委的宣传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计划和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二)紧跟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及时宣贯党的重大方针、路线、政策,保持与中央和上级的高度一致,促进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

  (三)组织并参与机关党委和企业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企业文化和文明创建理念,关注党员思想动态,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抓好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党员、群众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确保党务公开;

  (五)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纪检委员

  (一)负责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

  (二)监督和检查干部、党员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做好对党员一般违纪案件的初查处理,及时向机关党委或上级监察部门汇报;

  (四)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纪律考察工作;

  (五)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群众委员

  (一)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思想情况和意见要求,帮助解决存在的思想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建议和设想,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二)指导工会等群众组织做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指导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基层创优等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及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协助组织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

  (五)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抓好统战宗教政策的落实;

  (六)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学习委员

  (一)负责机关党委学习的组织、安排和材料准备,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和考核;

  (四)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

  (五)配合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

  (六)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青年委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党委和上级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青年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二)指导青年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团委做好推优工作,做好青年团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三)定期向党组织汇报青年工作情况,对青年工作和青年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

  (四)拟定文体活动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各类文体活动;

  (五)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妇女委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党委和上级关于妇女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妇女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二)了解掌握本单位女职工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机关党委反映,指导、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三)关心女职工的进步和生活疾苦、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宣传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共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可公开)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中共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机关委员会关于公布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