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烟草工会委员会乐清分工会:

  你分工会《关于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乐烟工〔2015〕6号)已收悉。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温州市烟草工会委员会乐清分工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并同意会议内容、议程安排以及候选人人选推荐。望你分工会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组织部署,确保大会规范有序进行。

  此复。

 

  

  

中共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温州市烟草工会委员会乐清分工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