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烟草工会委员会乐清分工会:

  你分工会《关于成立第一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乐烟工〔2015〕1号)收悉。经中共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乐清市局(分公司)成立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同意你分工会提出的大会时间安排、名额比例、候选人推荐、机构设置和选举办法。希望你们按照《浙江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和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好职工(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为职工更好地参与民主管理和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此复。

 

  

    

  

  

  

  

  

  

  

 

中共乐清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烟草烟草工会委员会乐清分工会成立第一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