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一、杨际平(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赵顺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研究室(审管办)、刑庭、少年庭、立案庭;
三、鲍潇舲(副院长)分管民一庭、行政庭、大荆法庭、虹桥法庭、柳市法庭;
四、范道敏(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办公室、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及法庭执行工作;
五、张立雄(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司法行政科、金融庭、民二庭、民三庭;
六、吴健乐(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协助分管院长,分管执行庭、执行监督科、执行实施一科、执行实施二科及法庭执行工作;
七、卢庆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机关党委及工青妇工作;
八、白传明(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组、监察室;
九、朱乾(党组成员、柳市法庭庭长)协助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柳市法庭工作;
十、谷若怀(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协助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刑庭工作;
十一、周海敏(审委会专委、立案庭庭长)协助分管院长,具体负责立案庭工作;
十二、倪庆忠(审委会专委、民一庭庭长)协助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民一庭和协助管理大荆法庭、虹桥法庭工作。
特此通知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5年2月9日
抄送:市中院、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5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