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臧朋天同志聘任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粮食行业监管科(粮食财会审计科)副科长。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臧朋天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中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抄送: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印发